海报新闻记者 王笑寅 上海报道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称,自己在某电商平台购入一包桑葚红枣枸杞茶,生产日期显示为2014年,已过期近10年。3月21日,茶包生产厂家向海报新闻记者表示,生产日期系印刷错误,厂家正全力追回印刷错误的产品。
该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其于3月18日购入的茶包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4年1月14日,保质期为18个月,已过期近10年。该网友向记者表示,联系上茶包生产厂家后,厂家称系印刷错误,并表示愿意退1赔3,自己要求厂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并出示茶包出入库时间及生产批次号后,厂家不再回复消息,目前自己已向12315投诉。
3月21日,海报新闻记者就此致电茶包生产厂家安徽聚花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咨询。接线工作人员表示,生产日期确为印刷厂印刷错误导致,能追回的产品已全力追回,还有个别产品目前暂未找到,目前公司已派出专人负责处理赔偿事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